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6-20
一、结婚后夫妻之间享有什么权利
1、结婚之后,如果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生病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结婚后夫妻双方还享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3、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