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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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非婚同居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3.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
4.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和同居的区别主要为:
1.同居包括了非法同居,其还可能是未婚的男女之间的同居;
2.非法同居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违法的,而同居并不一定都是违法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