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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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0-31
按照如下方式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
1.向妇联部门报告;
2.搜集证据;
3.绝不示弱;
4.求助亲友;
5.求助心理治疗;
6.拨打110;
7.离婚。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