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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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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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家暴一般不可以净身出户,除非对方同意。家暴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过错行为,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另一方只能要求对方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对方一点财产都不分。法院也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即使对方有家暴行为也是不能拒绝探视的。探视是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手段,也是弥补孩子情感缺失的重要途径。离婚前存在家暴行为,不影响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