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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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5
一、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应如何理解
婚姻损害赔偿,即在夫妻因一方实施特定行为致感情破裂而离婚时,受害方可请求施害方给予赔偿。
法律明确列举了五种赔偿情况: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