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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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4-03
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起诉程序是: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
2.提交起诉状:将起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情况下,可以向婚姻登记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准备证据:原告应当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胁迫行为的证据等。
4.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材料,并接受法官和被告的询问。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出庭,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两种:胁迫婚姻和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1.胁迫婚姻。这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2.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