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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5-06-11

一、要怎样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婚姻无效,需遵循以下相关规定:

一是明确申请条件。根据法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下,婚姻无效。

二是确定申请主体。一般而言,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等。

三是申请流程。通常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存在无效婚姻情形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人民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查,若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将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且该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自始无效。二、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有撤销权的一方依法行使撤销权时,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的婚姻制度。

具体而言,可撤销婚姻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即一方以给另一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婚姻一旦被依法撤销,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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