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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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2-10-20
1、未婚生子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2、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协议来变更孩子抚养权。
3、一方不愿意变更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