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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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2-11-21
(一)当事人的条件是可以再生一个子女的,但没有拿到生育证就把孩子生下来了,那么就要按照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收取社会抚养费。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后还要补办生育证。
(二)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但却还没有办理结婚证就生孩子,即未婚先孕,要按照上一年总收入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当事人在没有到法定结婚的年纪,便生育了第一个子女的,这种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需要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3倍来进行征收。
(四)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或个人收养孩子,但对于那种没有办收养证就收养孩子的,要先给一次机会,让其依照法律尽快办理收养证,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当事人拒绝办理收养证,这时候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就是其个人或夫妻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
(五)要是当事人的条件并不符合规定,也就是不能够收养子女,但却有私自收养行为的,需要按照上一年总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普通家庭多生了一个子女,要按当事人双方上一年总收入的二至三倍收取社会抚养费。多生了第二个孩子的,按当事人双方上一年总收入的四至六倍收取。在此基础上还违法多生的,每再多生一个孩子,便按照以上多生一个孩子的罚款标准依次增加三倍收取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