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律师团队:13631331686

子女抚养

时间:2023-11-02

一、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谁来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是由父母承担。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

变更孩子监护权的申请书怎么写

  变更孩子监护权的申请书这样写:

  1.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以及联系方式之类的信息;

  2.写明申请撤销的原因以及事实;

  3.写明将监护权变更为申请人的请求;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