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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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1-13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直接变更孩子抚养权。找法网提醒,变更抚养权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孩子的情况;
3.孩子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4.探望时间及方式;
5.协议签订的时间、双方的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