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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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2-13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作用有哪些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作用: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