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律师团队:13631331686

律师形象照

联系律师

    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子女抚养

时间:2024-02-18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都有谁

1、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