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律师团队:13631331686

律师形象照

联系律师

    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子女抚养

时间:2024-09-04

一、

小三的小孩抚养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小三的小孩抚养权归属如下:

  1.父母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权。

  2.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对于处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但如果父方条件较好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对于已经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应当征求其本人的意见。

二、

抚养权协商及判决

  1.在协商抚养权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自身情况。如果协商无果,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和子女的实际需要来作出判决。

  2.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同时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

  3.在特殊情况下,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实际抚养子女,可与生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

抚养义务与经济条件

  1.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生母在再婚后,如果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的抚养费可适当减少或免除。

  3.如果继父不愿意负担,生父仍需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4.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养父母将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负责抚养孩子,而生父母则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总之,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应受到歧视。无论生父还是生母,都有责任抚养和教育子女,直到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