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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时间:2024-09-25

探视孩子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这是探视方的权利,何况抚养方只是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而已,并不能无缘无故的阻止对方探视孩子,相反还要协助对方探视孩子,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孩子时,是可以把孩子接走住几天的,但是应该征得抚养方的同意,法律没有禁止探视方行使探视权时不能把孩子接走,如果直接抚养方同意接走孩子的,可以接走,并且应当及时的将孩子送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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