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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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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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8
1.如果非亲生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其他亲生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属于拟制血亲,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结婚的。
2.如果非亲生子女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比如因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造成的亲戚关系,他们之间并没有扶养关系,也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再婚,即已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双方再次缔结婚姻的行为。
1.在我国,再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结婚登记等也都是再婚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
(1)结婚年龄上,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这是为了防止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问题。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