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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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5-01-21
进看守所后,亲人一般是不可以进行探视的。
1.在刑事诉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被明确禁止探视,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防止可能的干扰和串供行为。
这并不意味着亲属完全无法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或为其提供帮助。
2.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了解其案件进展,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其进行辩护。
因此,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和辩护。
关于看守所探视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其他辩护人则需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后方可会见。
2.辩护律师在会见时,需要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且不得迟于四十八小时。
3.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还需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