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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时间:2025-02-21

对于两周岁的孩子,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特定情形下,法律会优先考虑某一方:

  1.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的明确规定,该方可获得抚养权的优先考虑。

  2.如果子女随某一方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尤其是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法院也会倾向于维持现有的生活环境。

  3.若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也可能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4.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将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5.一方离婚后再婚的困难程度,以及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的情况,虽然并非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形,但在实际判决中也可能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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