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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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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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7
1、关于首套房产所有权及分配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共同还款部分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亦印证了上述观点: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关于第二套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司法实践主流观点认为,第二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理由是这只是涉及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而不是性质的转变,因为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会出现一个怪象:
婚前买的房子若不买的话,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旦出售变为共同财产,这样的处理方式很荒唐。但各地区法院有不同的判决,对于这种地区的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只能参考当地的规定作出判断。
婚前购房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带上结婚证。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
婚前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