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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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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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0
不一定,无论什么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要看取得时间,商标专利也不例外。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生产、经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二)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或者婚前约定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因继承或者受赠与所得财产,但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此外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