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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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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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离婚、抚育、扶养、赡养、收养、监护权、解除同居关系等家庭纠纷,这些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或者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调,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
(一)家庭纠纷一般多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或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家庭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家庭纠纷涉及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则公安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
(三)如果家庭纠纷涉及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且有证据证明犯罪确实已经发生,需要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则公安会进行立案处理。
家庭纠纷打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情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是有可能立案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