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2-12-21
对于现今非婚同居关系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一男一女在未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事实状态"。此概念将已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等非法同居的关系包涵在了非婚同居关系中。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非婚同居关系是指"符合婚姻实质条件的男女结成共同生活体、但无婚意的结合。"此观点将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等为社会公益所禁止的情况排除在外。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立法中,对非婚同居的定义类似于次观点,另一种较为普遍的、适应现今社会现象的观点定义到"非婚同居,指双方当事人只不具备结婚形式要件的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形式。找法网提醒,此观点不仅排除了法律和公益所不能容忍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非法同居行为,也将同性同居关系纳入了非婚同居关系的内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