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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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5-08
1、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法院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3、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离婚时该出资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