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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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0-23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调解程序是:
1.第一步,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第二步,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第三步,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