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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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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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怀孕期间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所以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话,考虑到养孩子需要费用,可能会将共同财产更多的划分到孕妇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般协议的生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的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