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11-08
离婚时婚前财产原则上是不进行分配的。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用分配,离婚时只分割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予以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财产公证的必备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
2.填写申请表格,不得委托他人;
3.公证处受理审查,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