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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时间:2024-06-19

一、妻子婚前货款购房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前购房所涉及的贷款问题,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绝对,具体还要看是由哪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责任,以及在婚后是否存在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

若存在以上情形,应将此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只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前独自承担了全部贷款责任,且在婚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经济援助来共同偿还这笔债务,那么该房屋便应被视作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所有。

除非双方事先有过明确的约定,否则任何关于婚前购房所涉及的权益划分都要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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