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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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9
一、婚姻中父母给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父母给予子女金钱的性质及其归属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和分析,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尽解析:
(1)在大多数情况下,已婚夫妇自父母处所获得的资金都将被认定为婚姻共同财产;
(2)特例在于,若父母表现出明确意愿将资金完全赠予子女中的单方人士时,该赠予行为在夫妻关系维持有效期内可视为子女个人所有物,除非父母以书面形式确认其仅赠予特定一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婚后父母资助婚生子女的资金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取决于具体情景而有所不同。
主要考虑以下两点因素:第一种情况是,一旦子女与配偶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其父母所赠予的金钱通常可以被视作是子女及其配偶双方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向子女支付的资金也可被解析为是他们对于孩子的一种无偿赠予行为。
在此基础上,只要夫妻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赠予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赠予协议中明确表示仅将该笔款项赠予自己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