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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时间:2024-06-19

在婚姻关系中,无论是以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只要经过合法登记并列于双方户头或其中一方名下,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换言之,即便是在婚后由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出资购得的房产,若只在单方面享有产权登记,亦不能划入夫妻间共同财产范畴,而应归属于该产权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若在婚后夫妻中的某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可视作夫妻双方对于个人财产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和约定,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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