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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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一、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和继承
在经历了一年以上的婚姻后决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规则:若能证实为共同拥有,则双方应均分;如有共识,可自愿协议分配,无须均分。
若无法达成一致,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由法院查明事实并依据财产种类、取得时间及来源、对家庭贡献等因素,结合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公平处理。
除非双方有书面协议明确反对,否则个人财产通常不参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呢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共有六个特定情况:
1.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可自主协商共同资产的分配方案,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依据谨慎考虑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原则,予以裁决。
2.夫妻双方如已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其中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长辈、协助对方工作而付出较多,离婚时有权向对方提出适当补偿。
3.离婚时,无过失方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离婚时,若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则应对其予以少分或不分。
5.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提供适当援助。
6.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承担,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