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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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一、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账算共同财产吗
在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房屋并在婚后承担房贷偿还义务的房产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了其他特别约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恋爱或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前签署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且将所有权登记至个人名下,即使婚后双方共同参与房贷还款过程,当面临离婚问题时,该不动产的处置权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该不动产将被判定归属登记方所有,同时登记方应对未登记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夫妻个人财产类型:
1、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一方因遭受身体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4、一方专用于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
5、军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药生活补助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