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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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2
在探讨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如果是婚前继承的遗产,它应当被认定为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后继承的遗产上有所不同。
2.一般婚后继承的遗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只由夫妻一方继承遗产,那么此时继承的遗产应当被认定为继承遗产的一方的个人财产。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同样,也存在例外情况。
2.如果遗嘱中明确确定遗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得到了明确。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