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邹强律师团队:13631331686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结婚彩礼
同居纠纷
遗产继承
Previous
Next
律师形象照
联系律师
邹律师
手 机:
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最新文集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哪个效力更高
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扶养吗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哪个优先有效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内容相抵触时
遗赠扶养协议是不是遗嘱
女方未付扶养费离婚怎么判
离婚后怎样变更扶养权
被赡养抚养扶养人是谁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怀孕期间离婚
房产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时间:
2024-08-27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夫妻一方结婚后可以在另一方婚前房产的产权证上加名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字的婚前房产可以视为
婚前财产
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网站链接加微信号:13631331686 >>
企业网站模板
织梦模板
跟版网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
邹律师
咨询手机:
13631331686
微信号即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