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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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10-23
在离婚过程中,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是常见的需求:
1.双方需就房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其中一方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
2.双方应携带协商好的协议、离婚证(含原件与复印件)及各自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在提交材料后,需填写申请表格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双方需现场签字确认,之后工作人员将着手办理过户手续。
5.整个流程大约需要两周时间,完成后,放弃房产的一方将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将获得新的房产证,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对于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约定。
1.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2.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类房产通常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即赠与给购房时出资的子女一方。
3.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否则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若夫妻双方自愿协议将房产归为夫妻共有,则在离婚时可进行平均分割。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出资父母的权益,同时也尊重夫妻双方的自主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