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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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3
离婚变更房产名字的时间,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夫妻在离婚后,若需对共同房产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通常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离婚房产变更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交一系列材料。
1.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
2.在离婚房产变更登记的情境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等证明房产归属变更的法律文件。
1.当夫妻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同房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一约定需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准,以确保子女将来能够取得房屋产权。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应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过户时,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以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证明等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孩子未成年,也不受限制,父母可以代替孩子签字完成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