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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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投资收益归谁?
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否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一方继承遗产后,通过该遗产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享。
如果遗产本身在继承时即被明确指定为继承人个人财产(如遗嘱明确规定遗产仅归继承一方所有),那么由此遗产产生的投资收益也将归属于该继承人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内以个人名义借款进行投资的收益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到这个问题上,虽然借款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进行,但投资所得的收益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经营行为,因此该收益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当然,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相应的投资收益可能不被视作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