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12-26
妻子的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妻子继承的遗产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那么这部分遗产原则上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如果妻子是基于遗嘱继承获得的遗产,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该遗产只归妻子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继承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到继承遗产的情况,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继承的遗产属于被继承人明确指定为特定人所有的财产,且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部分遗产也应视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