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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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5
婚后买房的财产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一、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房产证加名,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若有明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能证明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婚后买房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约定情况等来准确判断房屋的财产归属。
二、婚后买房怎样才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要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可参考以下方法:明确约定: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此协议需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且内容明确具体,避免歧义。使用个人财产:若用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款转账记录等,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接受赠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此房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需注意,上述方式都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