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邹强律师团队:13631331686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结婚彩礼
同居纠纷
遗产继承
Previous
Next
律师形象照
联系律师
邹律师
手 机:
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最新文集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哪个效力更高
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扶养吗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哪个优先有效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内容相抵触时
遗赠扶养协议是不是遗嘱
女方未付扶养费离婚怎么判
离婚后怎样变更扶养权
被赡养抚养扶养人是谁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怀孕期间离婚
房产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时间:
2025-06-30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网站链接加微信号:13631331686 >>
企业网站模板
织梦模板
跟版网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
邹律师
咨询手机:
13631331686
微信号即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