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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时间:2023-04-06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在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吗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原告想要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且还应当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原告和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二、离婚诉讼需要多少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并且超过20万元的,对于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的案件受理费,应当由原告先行交纳的,原告未交纳,又没有申请暂缓交纳或者免予交纳的,在到达期限后,人民法院是会按照撤诉处理的;原告交纳之后,人民法院就可以进行开庭审理了,然后对于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就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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