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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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4-12
一、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1、(1)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证明婚后感情的证据。婚后感情好坏或一般的事例证明,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
(3)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
(4)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2、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