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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时间:2023-07-17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遗产继承】: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遗产继承】: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遗产继承】: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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