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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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8-18
一、如何认定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与他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同居的双方当事人不属于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与他人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等。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