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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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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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对方重婚的,可以搜集重婚的证据,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可以有两种,要求离婚和离婚损害赔偿。一方有重婚现象的,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罪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进行确定的,具体的赔偿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