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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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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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1
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的处理方式:按照婚生子女进行抚养权确认。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