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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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08-09
一、同居期间开支能返还吗
男女共同生活中的所有开支皆为男方承担,如房租、水电费及特殊假日礼物等,男方自愿且已真实使用,未提前设定为馈赠的部分无法追回。
详细分析如下:同居期内的开销: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女的生活耗资应视为共同花费,例如日常支出、房屋租金和水电费等。
此类费用若未预先说明,将无法被请求归还。
赠予性质的资金:如果男女共度时光时互送金钱或物品,比如生日、节日礼物等,这就构成了赠予行为。
赠予完成后,若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况,赠予人将不能收回资金。
借贷性质的资金:若男女在同居期间有明确债务关系,比如一方向对方贷款进行个人开销或投资等,则借款人有权向对方索要该笔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提供适当的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证实借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