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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时间:2024-09-18

一、没结婚证同居两年以上合法吗

依据现行政策法规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书而进行同居行为并无违法之嫌。

双方须确保自身均无婚约在身。

若有缔结姻缘之意愿,当事人务必由各自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申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者,将予以登记注册,颁发结婚证书。

至此,婚姻关系正式确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和儿子同居三年了怎么办呢

母亲与成年儿子共处同一住所属于合法范畴。

依据现行法规,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并未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同时,母(或父)与子间的亲情纽带使得双方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成为自然而然之事。

在日常生活中,尽管应保持基本尊重和礼仪,但仍需关注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助于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

当父母在家时,家庭便得以完整呈现,全家人可以共享每一餐饭食,饭后共同分享当天的趣闻轶事,这无疑将进一步加深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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