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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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3-13
一、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1、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
(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
(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过户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但是如果实在是还不清贷款的,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