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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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