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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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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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分手花的钱不还不犯法。
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还的,是因为这个可以视为在谈恋爱期间的一种赠与的行为。但如果是民间借贷行为的话,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诉讼时效规定。
恋爱中一方给一方的钱,视为正常的赠与关系,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应当在一年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的原因。
男女恋爱期间如果发生真实的借贷关系,债务人也需要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拒绝,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恋爱期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